

近期美国政府对高校的研究资金一直都进行阻断甚至克扣,其中设置研究间接成本上限15%,更激起了多所美国高校的连锁反对,且针对此案例进行起诉,目前上周得出结果,美国联邦法院取消NSF对学校研究成本上限要求,这将对未来美国高校研究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下面就随托普仕留学老师一起来看看吧!
一、美国联邦法院取消NSF对学校研究成本上限要求
布朗大学(Brown university)、康奈尔大学(Cornell university)、麻省理工学院(Massachusett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和其他几所美国学校赢得了一项联邦法院命令,取消了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对政府资助研究的间接成本率设定的上限。
上周五(6.20日),迪拉·塔尔瓦尼(Indira Talwani)推翻了这一上限,认为它“武断、反复无常、违反法律”,同意对提起诉讼的学校和美国大学协会(Association of American Universities)进行即决判决,并拒绝向政府提供救济。
美国麻萨诸塞州地区法院的法官也驳回了这两所学校的禁令救济申请,称该申请目前没有实际意义。
继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ational Institutes of Health)和美国能源部(Department of Energy)在法庭上胜诉之后,这项裁决是美国大学今年第三次成功挑战削减研究经费的联邦机构。第四起针对国防部的案件正在审理中。
根据联邦法学院塔尔瓦尼说:“虽然15%的间接成本率不会影响现有的或持续的拨款,但原告和成员机构在国家科学基金会面前总共有数千份提案,他们根据谈判的间接成本率提交了这些提案。”根据该命令,这些提案价值“数千万美元”。
她说,这一上限将促使院校解雇专业研究人员,导致员工跳槽到其他院校,并立即抑制规划、招聘和运营,并补充说,学校将被迫削减“研究生和实习生职位,破坏关键人才渠道”。
二、美国高校联合起诉NSF机构时间线整理
5月16日
在Talwani做出裁决之前,政府于5月16日决定暂缓实施研究费用上限政策,法院随后决定取消对原告动议的听证会。
5月5日
美国高校和AAU在5月5日提起的诉讼中称,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的政策“显然是非法的”,该政策对所有新的资助和大学合作协议规定了15%的上限。
据悉,5月5日,13所研究型大学和3个高等教育组织——美国大学协会、美国教育委员会、公立和赠地大学协会——在美国马萨诸塞州地区法院提起了NSF诉讼。
13所原告学校分别是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布朗大学、加州大学、加州理工学院、卡内基梅隆大学、芝加哥大学、康奈尔大学、伊利诺伊大学、麻省理工学院、密歇根大学、明尼苏达大学、宾夕法尼亚大学和普林斯顿大学。
5月2日
一份“政策通知”中,NSF表示,它将把所有授予大学研究人员的新资助和合作协议的间接成本报销率限制在15%,而不是像过去那样为这些支持成本支付协商后的费率。诉讼称,原告大学的谈判费率通常超过50%。
间接成本-也称为设施和行政成本-是指进行不属于任何一次调查的研究的成本。它们包括大型计算机系统、设备维护、设施升级、实验室运营、折旧、雇用支持人员、会计、研究合规、法律费用以及负责机构研究企业的主要管理人员的工资等项目。
原告认为,国家科学基金会的政策是非法的,有几个原因,包括违反联邦法规和行政程序法。他们认为,“费率上限政策超越了国家科学基金会的法定权力,以更严厉的形式重新设定了间接成本的绝对上限,国会在1965年明确取消了这一上限,此后一直拒绝重新制定。”
政府曾辩称,该政策对于控制成本、减轻机构的行政负担以及增加可用于支持直接研究成本的联邦基金数量是必要的。它还辩称,法律允许它设定15%的统一税率。
最后,美国法官同意原告关于政府行为不合法的多重主张。
目前,政府已同意自愿将15%的上限推迟到6月20日,也就是塔尔瓦尼法官宣布裁决的同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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